毛薛良律师亲办案例
陈建诉某市电信分公司买断话费欠款纠纷案件
来源:毛薛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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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陈建于1999年开始与某市电信分公司达成了由陈建为该公司代收电话费欠款的协议,双方对报酬和核销话费等做了约定,并约定由陈建先向分公司交纳500万垫资资金然后逐步返还作为买断话费欠款业务的前提,2009年合同到期,有200万的报酬没有支付,还有400万元垫资没有返还,利息自己即使达50万,双方协商未果故陈建诉至法院。

    这是一中新型的民事纠纷

    诉讼代理情况,经过对案件材料的分析发现:一,合同里有每内莫菱两可的条款需要按照法律规则进行合理解释,二,合同是格式条款  三,被告推延不对报酬全部结帐。

    首先,我对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论证;

    第二 , 对双方合同是否有效进行分析论证;

    第三,调查电信买断行规,对合同条款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注意到算帐的问题

    经过充分的准备,经过开庭出示证据和激烈的法庭辩论,最后在法庭上双方达成了由被告向原告支付 620万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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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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